1. 招標條件
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的陶瓷小區(qū)一期工程水泵采購項目已由哈爾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哈發(fā)改審批〔2010〕11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現決定對該項目的水泵采購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陶瓷小區(qū)一期工程水泵采購項目。
2.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3 工程地點:臨堤街、石油路、紅旗大街、東北新街、南直路合圍區(qū)域。
2.4 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2.5 項目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900000平方米。
2.6 招標范圍:水泵的供貨、包裝運輸(包括裝卸至指定地點)、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售后服務等內容。
2.7 標段劃分:共五個標段;
第一標段:A區(qū)、D區(qū)不銹鋼變頻給水設備;
第二標段:B區(qū)不銹鋼變頻給水設備;
第三標段:C區(qū)、E區(qū)不銹鋼變頻給水設備、陶瓷小區(qū)一期排污泵設備;
第四標段:F區(qū)不銹鋼變頻給水設備;
第五標段:陶瓷小區(qū)一期消防泵設備;
2.8 計劃工期:供貨期為合同簽訂75日內供貨到現場。
2.9 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規(guī)范驗收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有效的企業(yè)工商注冊地人民銀行開具的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生產或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需求。
3.2申請人如為經銷代理商,報名時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本工程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產廠商或經銷代理商。
3.3 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和條例。
3.4 投標人代表如果不是法人代表,須持有《法人代表授權書》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購買招標文件。
5.2 投標人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以下證件:
投標申請人攜帶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并且各種證書須證企相符且年檢合格。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另行通知。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